为深化贯彻落实习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指示精力,厚实推动乡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作业,依法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范畴“三黑”等违法犯罪活动,充沛的发挥法律震撼效果,现将新乡市2025年燃气职业监管法律典型事例予以发布。
2025年2月7日平原示范区燃气专班,在原武镇北街村(示范区东收费站西北角300米处)查办一处瓶装液化气“黑窝点”,现场查扣50kg钢瓶76个,15kg钢瓶1个,不合法气体2976.7kg。
平原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根据《乡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获得燃气运营许可证从事燃气运营活动,对当事人处以行政处分100000元,没收违法来得到的2000元。
2025年1月16日,新乡市城管局安排长垣、封丘城市管理局,在长垣市与封丘县交界处 ,查办一处不合法充装贮存瓶装液化气“黑窝点”,现场查扣不合法三轮摩托车2台,50kg钢瓶6个,15kg钢瓶13个,10kg钢瓶1个,充装设备1套,电子秤1台。
封丘县城市归纳法律局根据《乡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在不具备安全功能条件的场所贮存燃气。对当事人处以行政处分25000元罚款。
2025年1月25日,新乡县建管局在七里营东李寨村查办一处不合法贮存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黑窝点”,现场查扣液化石油气钢瓶13个,其间50kg双相液化气钢瓶12个,15kg钢瓶1个,充装设备1套。
新乡县城市归纳法律局根据《乡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获得燃气运营许可证从事燃气运营活动,对当事人处以行政处分55000元,没收违法来得到的5548.8元。
2025年4月7日,获嘉县燃气专班在日常排查中查办张槐树村1处瓶装液化气“黑窝点”,现场查扣不合法液化气钢瓶24个,充装设备1套,电子秤1台。
获嘉县城市归纳法律局根据《乡镇燃气管理条例》行政处分裁量基准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分60000元,没收违法来得到的480元,合计处分60480元。
2025年6月5日,新乡市城管局安排辉县市燃气专班,在辉县市常村镇申屯村查办一处瓶装液化气“黑窝点”,现场抄获50kg液化石油气钢瓶12个,充装设备1套。
辉县市公安局以涉嫌风险作业罪对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辉县市城市归纳法律局根据《乡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处分50000元。案子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025年6月11日,新乡市城管局安排获嘉县燃气专班,在获嘉县城关镇打掉一处不合法运营、充装瓶装液化气“黑窝点”。现场查扣50kg钢瓶47个(38个双气相),15kg钢瓶71个,充装设备1套,计量秤1台。
获嘉县公安局以涉嫌风险作业罪对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案子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025年8月11日,长垣城市管理局联合满村镇派出所及浩亿动力有限公司展开专项举动,在满村镇前墙村打掉一处液化气“黑窝点”,现场查扣作废液化石油气钢瓶56个(50kg钢瓶46只、15kg钢瓶10只)、台秤2个、充装枪4个、厢卡车1辆、电瓶1组、不合法液化石油气1804kg,破解充装码设备1台,在蒲东中转点查扣液化气钢瓶11个(重瓶8个、空瓶3个)、不合法液化石油气107kg,已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案子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025年5月6日,长垣城市管理局在武邱乡黄占村查办一处不合法贮存瓶装液化石油气“黑窝点”。现场查扣50公斤钢瓶16个,不合法气体523公斤。
该起案子已移送至属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2025年5月13日,长垣城市管理局在武邱乡三合村查办一处不合法贮存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黑窝点”。现场查扣50kg钢瓶11个(2个重瓶),15kg钢瓶7个,5kg钢瓶1个,充装设备1套,不合法气体119公斤。
该起案子已移送至属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2025年4月21日,封丘县城市归纳法律局查看发现,封丘县金龙天然气有限公司涉嫌封闭必定的联络出产安全的报警设备。
封丘县城市归纳法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对封丘县金龙天然气有限公司涉嫌封闭必定的联络出产安全的报警设备的行为处以行政处分18000元。